潇夏

死了。

一见如故,二见钟情,三见便再无彷徨。

【台丽】红玫瑰

时间线在明台发现走私交易之前。

大概讲的是于曼丽痛苦的单恋。

+++

夜已深。巷子里只有一户人家仍亮着灯。


巷子前头是一条繁华的大街,街上灯火通明,舞厅和俱乐部的广告牌组成了一幅灯红酒绿的奢靡景象,仿佛在告诉世人,及时享乐才最真。巷子是一条分界线,一头是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一头是朴实本分的寻常人家。


一个醉汉误入了巷子,跑调的歌声引起楼下肉铺养的大黄狗的吠叫,只闻见他惨叫一声,三两步跑出巷口,而犬吠却一直持续着,吵着于曼丽心烦。


还亮着灯的那户人家其实是一家照相馆的二楼。于曼丽坐在一张欧式沙发上,拿着个高脚杯,抿着杯中剩酒,翻阅手中的杂志。正当她想翻页的时候,手中的杂志却被抽离。


“放下。”她起身再给自己倒了杯酒,却不往抽她杂志的人看向一眼。


“哟哟哟,我们杀人不眨眼的军统之花于小姐居然也喜欢看这种小女生爱看的杂志呀。”郭骑云粗略地翻了翻,满脸玩味,“像这种情情爱爱的故事实在是太不现实,拿来给女学生看看倒也合适。”


于曼丽没有理他,重新拿了个杯子给他装了杯红酒,郭骑云接过。


“哎呀郭副官,如果现实就没人爱看了吧,我怕是没有你这么有福气了。有个爱看这种杂志的小女生留在暗房的,我只是打扫时候无意间发现的而已。组长可不喜欢有人将外人往据点带,而且某些人常常这么做。若是明少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呢?”


于曼丽露出了她惯有的妩媚笑容,看得郭骑云心里发毛。


他悻悻地将杂志塞回于曼丽手里,不敢搭话。他干咳了两声,从口袋中取出两张折成四折的电文破译纸。


“又到了摆渡的时候了。”


于曼丽心里一惊。上一次摆渡距离现在不过半个月,军统上层和汪伪高层的吃相未免太难看,这条运输的交通线是用无数弟兄的命换来的,最开始还用来运输战略物资,但到后面,却成了那些汉奸国贼用来大发国难财的发财路。


当时明台让她和郭骑云一同负责接收密电时,却不料会是如此,郭骑云求着让她别告诉明台,以他的冲动性格,不掀了军统上层绝对不会罢休。


“他只相信我一个人!我不能欺骗他!”


“为了他的命!”她记得郭骑云当时这么说。自从明台在军校刑场将她救下,她便发誓这辈子只为明台活着,毫无保留地对他。现在却为了保护他,他们两个只能将此事瞒下。


她将两张纸打开,一张是电文的原本翻译,另一张是用来应付明台的删减版。


“后天晚上,老地方,八千担粮食,二十箱福寿膏,五十箱进口香烟,发往广州,你组负责摆渡。”


“后天晚上,老地方,八千担粮食,发往广州,你组负责摆渡。”


郭骑云见她读完,便伸手接过完整版电文,点燃火柴将它烧毁。


“好好干吧,不告诉他都是为了他好。”他叹了口气,猜到于曼丽心中的彷徨。他离开二楼前再倒了杯红酒,独自一人在楼下小酌。


于曼丽将另一张纸塞到了大衣口袋,企图将注意力转回杂志中。郭骑云翻到的那页上面印了两朵玫瑰,玫瑰旁边印着标题,标题旁印着作者的姓名。文章是一位当红的作家写的,这个作者于曼丽有些许印象,前段时间国泰还放了她编写的片子。她草草地读了一些,大致看懂了这是一个男人生命中的两朵玫瑰的故事。红玫瑰是他的情妇,白玫瑰是他的妻。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看到这段话,她想到了明台。

 



白玫瑰是妻。


明台理想的白玫瑰,自然是那个他爱慕的程锦云程小姐。


温柔可人,娴熟漂亮,是许多人心中结婚的不二人选。


而红玫瑰呢?明家少爷在人世间坦坦荡荡二十年,遇到的女人应该不少,若不是给王天风强行拐走,他现在应该沉浸在哪位美人的温柔乡里,自己也不会遇上他。论家室论背景,她承认比不上那些沪上名媛。明台的红玫瑰,于曼丽从来不敢奢求她是。


是的,她喜欢明台。她自己知道她没有资格,没有资格以“爱人”的身份站在他身边,仅仅以战友的身份也足以。每次出任务,得知他们将假扮夫妻时她都能暗地里高兴许久,尽管明台不知道。她也不知道这样的假扮“夫妻”可以持续多久,每一次她都很珍惜。和明台挽着手走在街上时,她总会偷偷看他的侧脸,看着她这辈子最爱的人。


她看他的眼神,向来饱含爱慕;明台看向程锦云,也是如此。


 

第一次遇到程锦云,是在执行樱花号的任务中。


她和郭骑云的任务是守在树林中,明台的任务是炸毁那节装载日本高官的车厢。期间遇到了和他们有同样目的的上海地下党。


此时正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纵然有再多不爽,既然目的相同,合作总比单干来得完成快。


火车“呜呜”地驶向原定地点,她远远地看着明台和另一个人从火车上跳了下来,子弹从车厢中飞出,所幸并没有打中二人。于曼丽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她持着枪等着明台向他们走来。


有人拉动开关,瞬间铁轨上的火车包厢全部炸毁。火光晃着了于曼丽的眼。


地下党的黎叔问了他们两句,确认身份后便放人过来。于曼丽看到明台很高兴,正想唤他名字时候,看到了明台在扶着一个穿着正派的女子走过来。


明台向他们解释,这位惠子小姐脚在跳车的时候扭伤了,所以不得不扶着她走。她留意到明台的动作都在应有礼仪之内,丝毫没有吃人家豆腐的想法。


明台将惠子小姐交还给地下党的人。是时候该撤了,郭骑云在他耳边说。他点了点头,叮嘱了那位惠子小姐几句,就被带着离开了。


于曼丽还留意到他最后看向惠子小姐的眼神,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曾经在风月情场的经验告诉她,这是一种有好感的标志。


而他从来都没有这么看过自己。


心中无名火莫名燃起。于曼丽惊讶自己居然在吃醋。



 

第二次遇到程锦云,是在街上。


那时候她已经得知了那位惠子小姐的姓名,但她在打趣明台的时候更喜欢称作她为“女共党”。


“我觉得你呀,终有一天会和那个‘女共党’跑掉。你都不知道那天你看她的眼神,当时就应该给你一面镜子看看!”


“哎哎哎,开什么玩笑呢,这种玩笑是能随便开的吗?”


“哟,明少心虚了呀。你若是跑了,我也要和你一起跑。我的命是你给的,你去哪我也去哪,你呀,这辈子就别想甩开我了!”


明台笑笑,于曼丽猜他只是当她在开玩笑。他向来藏不住事,若是放在从前,他早就让她写检讨了。


看来他是真的对那位小姐动了心。


同时忠诚于军统的心怕是也动摇了。


现在看来,动摇了也好,万一什么时候给地下党策反,也许还能保他一条命吧。他的未来一片光明,新中国需要他。她的生命之火在十四岁那年就被熄灭了,她的前途因为明台这座灯塔才得以继续明亮。


于曼丽这样想着,心不在焉,恍惚间有人撞了上来。撞过来是一个女学生,拿着几本杂志,一个劲地向她道歉。原来是女学生跑得太匆忙,不小心撞到她了。


有人擦肩而过,一阵清香扑鼻。


于曼丽的鼻子灵,在工作中也帮了她许多。她觉得气味熟悉,努力回想了下,似乎闻过。


是明家香上季新品。明台送过她小样。于曼丽想起樱花号爆炸那天,程锦云身上喷的香水也是这款。


她打了一个激灵。匆匆接受女学生的道歉后,回头寻找程锦云的身影。程锦云并没有走远,于曼丽心血来潮,决定来段尾随,看看这个女共党到底是什么来头。


走过了两条街,程锦云都没有发现有人在跟着她。于曼丽就这样跟着她来到了一家医院门口,看着她走进去,有一个医生正往外走,和程锦云打招呼:“程护士来了呀,今天你和苏医生值夜班,她等你有些时候了,赶紧去吧。”


“李医生要下班了吗?给表姐买了些甜点,都是她顶爱吃的,所以迟了点,李医生要不要尝些?”


那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婉拒了她的邀请,离开了医院。


于曼丽发现程锦云除去中共地下党党员的身份,还是一名护士。她跑到了后院,透过落地窗,看到程锦云换好护士服准备查房。程锦云体贴地为每位病人服务,关心他们的痛楚,于曼丽觉得此时的程锦云好像在散发着一种光芒,一种属于白衣护士的光。


类似的光她在明台身上也看见过。于曼丽明白了为什么她的组长居然会被一位立场不同的女子吸引了。


程锦云是多么的光明美好,谁看了谁都喜欢。


于曼丽自嘲,她十四岁就尝遍人间险恶,十六岁对她很好的于姓湘绣商人遇害,十八岁杀净仇家,十九岁自首,临死前被王天风看上,进入军统。程锦云和明台身上的那种光,她是不可能拥有的。


也不难猜出程锦云就是明台心中的那朵白玫瑰。



 

第二天下午,于曼丽午睡醒后已是黄昏。她昨夜里辗转反侧,硬是没有睡着,勉强睡下时天也已经微微亮了。郭骑云见她状态不好,让她休息片刻,反正今天照相馆除了一些来拍照的新婚家庭,也没什么太忙的事情。


她临睡前郭骑云告诉她,照相馆今天只营业半天,他今天去取上周预定的胶卷,可能要晚点回来,买菜的分内事也让于曼丽帮下忙。她当时困得意识迷离,只管应下,沾到枕头就睡到现在。她换好衣服,出门买菜。


买完菜回来天越发暗了,月亮远远挂在天上,而太阳也没有完全下山,黄昏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长的仿佛贯穿了整条巷子。肉铺的大黄狗摇着尾巴,看着来往的路人,于曼丽弯下腰,摸了摸它的头,它舔了舔她的手表示友好。


华灯初上,人影渐散。对面的灯红酒绿又再次亮起,那个奢靡世界热闹起来。而那边留声机发出的“咿咿呀呀”的歌声并没有打破这头巷子里的市侩气息,男人们带着疲惫下班回家,妇人在门口淘米洗菜,小孩聚在一起玩闹。人们面对这乱世的麻木,在这纷扰的法租界里显得寻常。


于曼丽和对门的房东太太打了招呼,推开了照相馆后门。门没锁。她记得她出门前明明锁了门的。


郭骑云回来了吗?不,他要取胶卷的地方在郊外,掐着时间现在应该还没回到才是。


是小偷吗?于曼丽仅存的一点睡意也被这想法打散。居然敢偷到军统驻上海的据点来了,这小偷还真是不怕死。于曼丽抱着纸袋,随时进入战斗状态。


她轻手轻脚进入内厅,屋内只有一盏灯亮着,灯下是一张桌椅。她的组长,她的明台,就坐在灯光下,看着那本杂志。明台作为A组组长,有钥匙也不奇怪。明台听到动静,回头看向她。


于曼丽将装满果蔬的纸袋放下,道:“明少,你咋来了。”


“来看看你们,郭骑云给我打电话了,说是有任务?”


“没什么,只是又到摆渡时候了。老规矩,就让我和骑云去就行了。”她从大衣口袋取出那张破译纸,递给明台,明台接过,确认任务内容后也没多问。


“明少爷,你来咋不和我说一声呀。郭副官去取胶卷了,可能要晚些回来。想吃什么我去做。”于曼丽不敢去看明台,一直背对着他,低下头整理买到的蔬菜。


明台的手略过耳朵,一朵红玫瑰突然出现在眼前。于曼丽抬头。


“晚安,我的小玫瑰。”对上了明台的笑脸盈盈。于曼丽心里一惊,难道自己心中的秘密给他看出来了吗?


他见于曼丽没有接过,摇了摇手中的花。“新学的魔术,大哥教我的。第一个表演给你看看。”满脸都是邀功的表情。


于曼丽扑哧一笑,接过了花。红玫瑰鲜艳欲滴,她随手将它放在柜子上的花瓶里,再过不了几日,便会脱水变干。说到底,收到喜欢的人送的花,心里还是高兴的。


“明台,你就这样喜欢送女孩子玫瑰花呀。”


“红玫瑰和你很配。再说了你们女人不都喜欢吗?”


“那白玫瑰你会送给谁?只有那个‘女共党’才最配它吧!”


“白玫瑰……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和浪漫。好像的确更适合锦云耶,老是送红的都送腻了,偶尔送送白的也不错。”


“你经常给人家送红玫瑰?”


“我倒是偶尔会送给你。”


于曼丽一时语塞。她回到厨房,准备做饭。不久郭骑云也回来了。


他们三个人吃了一顿家常饭,于曼丽没有料到明台的到来,菜肴上面有些不太够,不到一会两个大男人就将碟子扫干净。晚饭后郭骑云回到暗房晒洗照片,于曼丽送明台走到巷口。


一路上两人无言。借着巷子里各户人家发出的昏黄灯光,她忍不住再看了一眼明台。明台这次留意到她的目光,他停下了脚步。


“明天晚上的摆渡,你和骑云都小心点,注意安全。”于曼丽点了点头,没有回答,同时撇开了头,没有看他。


“任务完成后给我报个信,让我放心。”


“好。”于曼丽又想到自己有事瞒着他,忍不住想哭。所幸的是她偏着头,明台看不清她的表情。


巷口外灯光摇曳,明台和她告别后,走出了巷子。


于曼丽伫立在巷口,久久不离开。她看着明台的身影渐渐消散在那片灯红酒绿中。


明台,我到底算不算你的红玫瑰呀?


那条大黄狗又吠了两声。


没有人回答她。


一行清泪流下,划过于曼丽姣好的面容。


 

 

 

+++

近日沉迷张爱玲。文中提到的作家就是她,那本杂志所登的也是她的代表作《红玫瑰与白玫瑰》(1944);国泰上映的电影是她曾经写的剧本《不了情》(1947)(后被她改写为《多少恨》),讲的是一个家庭教师和雇佣她的男主人的故事。这两篇都很好看,推荐一下。虽然和文中的时间线(1940)不符,但是出于私心……还是决定将这个作品出现一下,就当做是穿越了吧_(:з」∠)_文中选用的那段“白月光与朱砂痣”,是我一段很喜欢的话。当时看到的时候实在是惊叹,形容的真好。


新入伪装者这坑,bg方面除了台丽,还非常疯狂地吃楼春。请多指教。


最后感谢阅读至此。


 

对于明台来说,于曼丽的确是他的红玫瑰,不过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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